浙江丽水关于青田芭拉玛鞋业有限公司年产60万双皮鞋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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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环审[****]*号关******年产**万双皮鞋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 你单位报送******编制的******年产**万双皮鞋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拟选址位于青田县温溪镇洲头工业区,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新建*幢厂房(*#、*#)及一幢综合楼,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序号设备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序号设备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龙门下料机台***缝纫机台**液压下料机台***后帮定型机台**披皮机台***头帮熨烫机台**披主跟包头机台***前帮机台**砂毛机台***后帮机台**切条机台***压平机台**划料台台****热风熨烫机台**高速缝纫机台****打毛机台**滚边机台***压机台***定型机台***喷光亮剂箱台***平机台***抛光机台***拼缝机台***传送线米****压力机台***远红外烘箱台****上胶机台***热定型机台***压码机台***冷定型机台***烫金机台***各类检测设备台***手工台板块****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出的结论和建议,同意按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二级标准;废水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厂区绿化、道路洒水、冲厕等;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环境功能区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 三、建设单位必须切实落实“三废”污染治理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行,防止“三废”超标排放污染环境。 *、项目有组织粉尘、有机废气须有效收集,杜绝无组织排放,收集的有机废气经处理达标后由**米烟囱高空排放,粉尘经布袋除尘后,达标排放。 *、合理选型,尽量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合理布置设备位置,设备底部安装防震垫,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 *、皮革边角料部分回收出售利用,不能利用的委托环卫部门负责接收统一处置;拉毛工序产生的皮革粉尘收集需用编织袋封装,禁止露天堆放日晒雨淋,以免影响环境卫生和造成二次污染;职工生活垃圾由青田县环卫部门统一集中清运处置;原料桶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四、建设单位要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项目完成后必须报环保部门“三同时”验收合格后才可以投入正式生产。 五、报告表中的有关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环境管理的依据,请建设单位遵照执行。 二○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建设项目 环境评价 审批意见 青田县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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