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青田县环保局2016年7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康利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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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环保局****年*月*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康利养殖场)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康利养殖场项目 青田县腊口镇石塔 村虞宅堀自然村青田县康利畜禽养殖专业 合作社 项目占地面积 ****m*,新建各类栏舍约***m*, 管理用房约*** m*。项目建成后养殖场养殖规模将达到常年存栏生猪***、 母猪**头,年出栏生猪***头;项目总投资**万元/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水污染防治:施工期生产废水采取作业场就地挖坑屯集,废水集中屯集可作水泥沙浆拌料回用,混凝土搅拌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排放;生活废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种植基地灌溉;营运期猪场污水采用工艺通过格栅、沉砂集水池、固液分离、水解酸化池、厌氧反应池处理后贮存于沼液储存池,通过管道、沼液运输车等方式输送至周围青田果满园猕猴桃种植专业合作社等种植基地,作为液体肥料浇灌种植基地。*、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道路采取硬化路面;在施工区出口放置防尘垫;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水平网内、脚手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避免扬尘;营运期进行场区的合理布局、设置绿化带、加强生产管理、及时进行猪粪尿的收集与处置、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及剩余污泥的处理;通过植物的屏蔽吸收减少恶臭程度;保持养殖场清洁,定期进行清洁处理,并及时将畜渣转移利用,防止由于畜渣堆积产生更多恶臭污染。*、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营运期采取单独设置饲料加工车间及有机肥加工车间,生产时封闭门窗,加强隔音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等相关措施。*.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根据需要增设容量足够的、有围栏和覆盖措施的堆放场地与设施,并分类存放、加强管理;弃土在场内周转,就地用于绿化等;对必须外运的弃土及建筑废料运送至专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所;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营运期采用干法清粪工艺将猪粪单独清出,运至粪渣发酵池处理后进行土地利用,作为周围种植基地的种植肥料;厌氧消化池和沉淀池运行一定时间后,池底会有污泥产生(沼渣),可以经晒泥场曝晒脱水后堆肥作为农田肥料利用;项目在养殖场地块西侧的空地设置*个安全填埋井用来处理病死猪;医疗固废经分类收集后均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统一回收处置;项目产生的饲料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员工生活垃圾由养殖场统一收集,送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人:青田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青田县石郭工贸区**号(青田审批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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