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淄博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2月3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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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通讯地址: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张店区人民西路**-*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zbhbxkk@***.com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一、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 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 *万吨/年有机酸酯项目 临淄齐鲁化学工业区 淄****** ****** 我局于****年*月**日以淄环审[****]**号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批。该项目以丁酸、乙醇为原料生产丁酸乙酯****t/a,以丙酸和乙醇为原料生产丙酸乙酯**** t/a,以乙酸、乙醇为原料生产乙酸乙酯**** t/a (一)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废水、废气喷淋塔废水收集后经精馏塔提纯后,与装置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循环排污水等废水一起经排入齐鲁化工区污水收集泵站处理。验收监测期间,PH、SS、COD、氨氮、石油类、全盐量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表*中的B等级标准,同时,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表*中B级标准要求。 (二)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有组织排放废气及无组织逸散废气,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精馏提纯工序废气及储罐呼吸气,主要包括丙酸、乙酸、乙酸乙酯、丙酸乙酯等,以非甲烷总烃计,废气收集后经物化喷淋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验收监测期间,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的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三)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危险废物主要为精馏塔釜残、废催化剂等,要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绝大多数被调查公众对该项目总体态度表示满意,该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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