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关于2018年6月-2018年8月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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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年*月**日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 真:****-*******通讯地址:枣庄市新城区和谐路***号邮 编:******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序号文件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附件*枣庄市环境保护局******生产军工及医疗专用可曲面超薄玻璃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枣环行审字[****]*号****年*月**日****-*号 ******生产军工及医疗专用可曲面超薄玻璃项目环评批复.doc*枣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山******滕州分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枣环行审字[****]*号****年*月**日****-*号 山东汇富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环评批复.docx*枣庄市环境保护局关******年产*万支凹印印刷版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枣环行审字[****]*号****年*月*日****-*号 滕州恒嘉制版*万字凹印印刷版辊项目环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