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高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11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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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 ******* 邮编:******通讯地址:高县庆符镇凯华路**号(高县环境保护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S***姚家嘴至沙河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宜宾市叙州区南广镇、高县沙河镇四川******四川中环******(国环评证乙字第****号项目路线起于宜宾市叙州区南广镇姚家嘴,止于高县沙河镇,路线起点K*+***.***,终点K**+***.***,路线全长**.***公里(其中高县段约**公里),其中分离式(K**+***.***-K**+***.***)长约***.***m,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主要建设内容:对公路全段进行路面改造,主要进行原有路面病害处理和黑化,路基宽度和路线走向均不改变。将原水泥混凝土及原沥青混凝土过渡路面改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对病害严重段进行路基换填处理,排水沟进行疏通,增加盖板,项目中涉及桥梁**座,涵洞**道,设置*个弃渣场。同时配套相应附属设施及临时工程等。该项目已于****年**月完成投运,属****年*月*日以前的违法违规项目,补办环评。 一、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表现:固废、噪声、生态;二、项目施工期间环保措施: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六必须七不准”管理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开休息时段作业,使用低声源设备;目前未发现施工期的环境遗留问题。三、项目营运期环保措施: (*)噪声:主要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并加强车辆运输管理。(*)固废:及时分类收集工程弃渣及生活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态:及时对施工迹地和临时占地(弃渣场)进行生态恢复,落实防止水土流失措施。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