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关于通城县菖蒲港水厂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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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通城县菖蒲港水厂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听证。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传真、邮箱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银山广场*号 项目名称 通城县菖蒲港水厂改建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北咸宁通城旭红路菖蒲港大桥南侧西岸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咸宁市通城县隽水镇旭红路菖蒲港大桥南侧西岸。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栅条絮凝沉淀池、双阀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加药间等构筑物等。建成后生产自来水*万m*/d。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过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废水中COD、BOD*、SS、NH*-N的浓度分别为**mg/L、***mg/L、**mg/L、**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CJ***-****)一级标准后排入菖蒲港河。反冲洗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排放至菖蒲港下游,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 废气:项目主要废气为食堂油烟废气。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再经内置式烟道楼顶排放,油烟净化器去除率为**%,排放浓度约为*.***mg/m*,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表* 小型企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标准要求。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厂内机械设备工作时发出的噪声,有取水泵、反冲洗水泵、送水泵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建筑隔声、对设备采取减震防震、对机房进行一定的消声处理措施,进出风口设置消声器,这样可将设备产生的噪声控制在**-**dB(A),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级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项目产生的污泥主要成分为原水中去除的有机物、无机物等杂质及混凝剂组成,属于一般固废,干化后,存于污泥暂存间定期垃至垃圾填埋场填埋或作绿化覆土;生产过程产生的废药品包装物,集中存放,交回供应商;职工生活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公众参与情况 在****年*月*日*月**日受理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