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关于通城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通城大道配套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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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通城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通城大道配套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听证。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传真、邮箱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联系电话:****-*******传 真:****-*******通讯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银山广场*号项目名称通城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通城大道配套建设工程建设地点通城县杭瑞宾馆至高速公路收费站路段建设单位通城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项目概况该项目为通城大道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通城大道全长****m,道路等级为城市二级公路。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杭瑞宾馆至高速公路收费站道路两侧的园林绿化、景观工程和市政设施配套工程,沿途建设瑶族故里、琴歌乐坊、红色凯歌等四个具有通城特色的文化景观工程。项目总投资****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县政府财政资金。项目景观化面积为******.*m*,其中段一工业园段(K*+*~K*+***)景观面积为*****.*m*,段二郊野段(K*+***~K*+***)景观面积为*****.*m*,段三城区段(K*+***~K*+***)景观面积为*****.*m*。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项目绿化用水经过吸收和蒸发不外排,植物施肥使用有机肥,杀虫剂采用无毒、低毒性、高效药剂,且尽量不在雨天喷洒,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废气:本项目主要为绿化工程,建成后无废气产生。噪声:本项目主要为绿化工程,建成后无噪声产生。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绿化带养护过程中去除杂草、修剪整形等产生的园林垃圾,主要是枯枝落叶和修剪的枝叶,园林垃圾经******回收利用,对环境影响较小。公众参与情况在****年**月*日至**月**日受理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意见。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