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2018年2月1日~2月28日作出的非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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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批复序号批复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 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机收甘蔗加工装置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桂环审〔****〕**号****-**-**报告书全文*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复杂锌多金属矿综合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桂环审〔****〕**号****-**-**报告书全文*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年产*.*万吨电解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桂环审〔****〕**号****-**-**报告书全文*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kt/a铜冶炼综合回收及节能环保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桂环审〔****〕**号****-**-**报告书全文*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崇左港扶绥港区将军岭作业区一期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桂环审〔****〕**号****-**-**报告书全文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天届满。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处,邮编:******。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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