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吉林省查干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马营泡面源污染拦截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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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吉林省查干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马营泡面源污染拦截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天。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环境影响评价处)传 真:****-********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号 邮 编:******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前郭县前郭尔罗斯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查干湖渔场******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前郭县境内。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已完成建设。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座长约****米、堤顶宽约**.*米的拦污堤,包括*座长度约***.*米的跨湖大桥;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座人工浮岛和*座**孔嵌入式双向节制拦污闸。强化对环境敏感区域的保护工作。鉴于该项目位于吉林查干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且区域内可能分布有多种国家及省重点保护的动、植物和濒危鱼类,生态环境较敏感。你单位须严格按照保护区管理部门要求,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查干湖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施工期及运行期管理,严格落实生态影响专题报告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禁在吉林查干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设置施工生活区、办公区、取土场、弃土场、预制件场、拌和场及散体材料堆放场,防止对保护区产生不利影响。各类涉水工程应选择在枯水期进行,并合理设置围堰及导流设施;建筑材料应远离水体堆存,同时对堆存场地采取严格的防渗硬化处理;各类施工废水须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全部回用于施工降尘;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须采用商品建筑材料,严禁在施工场地进行混凝土拌和作业;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产生扬尘的施工,建筑材料应集中堆存并进行苫盖,定期对施工作业面进行洒水降尘,减轻扬尘污染;。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减轻施工噪声对鸟类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降噪、减振措施。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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