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天津中医药大学 天津中医药大学产业化基地电力改造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8szc-j-1003)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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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天津中医药大学委托,天******以 竞争性谈判 方式,对天津中医药大学产业化基地电力改造材料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一、原公告主要内容*.采购项目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产业化基地电力改造材料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zc-j-*****.首次公告日期:****-**-**二、更正事项和内容*.更正事项:原公告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由****年**月**日**:** 变更为****年**月*日**:**。其他事项不变。*.获取招标文件的结束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 赵彩萍、党晓光*.联系电话:***-********-***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鄱阳湖路**号*.采购人联系人:刘彦强*.采购人联系电话:********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lishen****@***.com*.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农业银行红旗南路支行*.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更正公告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天津中医药大学或天******七、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中医药大学和天******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原合同公告链接:天津中医药大学 天津中医药大学产业化基地电力改造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c-j-****)竞争性谈判公告附件下载:附件:更正公告回执天**********年**月**日更正公告回执今收到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产业化基地电力改造材料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zc-j-****)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特此证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