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35国道云和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第1标段招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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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云和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第*标段招标已于****年*月**日公开开标,于**日公开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年第**号)、《浙江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办法》(浙发改法规〔****〕***号)的规定进行投诉。单位名称: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单位地址:丽水市大洋路***号邮 编:******联系电话:****-*******单位名称:云和县交通运输局单位地址:云和县红光路*号邮 编:******联系电话:****-*******招标人:******单位地址:云和县红光路*号邮 编:******联系电话:****-*****************年*月**日***国道云和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第*标段招标评标结果标段推荐中标人单 位 名 称评标价(万元)项目负责人累计得分第*标段第*中标候选人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陈建荣**.**否决投标的投标人无。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项目名称:***国道云和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第*标段开评标时间:****年*月**-**日招标人名称: ******(盖章)投标行为具体行为表现标段及投标人名称备注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无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无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无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无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无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无是否无故放弃投标无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无其他情况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无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无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无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无注:*、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