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东安县农村路灯亮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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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农村路灯亮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答疑公告【信息时间:****/**/**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针对各潜在投标人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本项目评分标准要求“投标人设计业绩:近三年完成过合同造价****万元及以上的城市照明设计项目(或含城市照明亮化设计不小于****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综合类工程或城市照明EPC项目)”。
请问:(*)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通常设计费占工程造价的*.*%-*.*%左右,按照该比例计算,本项目造价为********元,设计所占比例约为**万。根据“湘建监督【****】***号文”,企业加分业绩金额为实际造价的**%,则本项目设计加分业绩是否应该为:“近三年完成过设计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城市照明设计项目(或含城市照明亮化设计金额不小于**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综合类工程或城市照明EPC项目)”?
答:否,本项要求是指****万元的施工合同金额。
(*)一般情况下,设计项目合同只注明设计金额,无法体现施工造价金额,本项目要求的****万的设计业绩,应该是指****万的施工造价金额或施工设计总金额,如果投标人的类似设计业绩无法体现施工造价或施工设计总造价,可否由投标人出具相关材料证明该业绩施工造价或施工设计总造价达到****万?
答: 如果投标人的类似设计业绩无法体现施工合同金额,可以由投标人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规模大小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评分标准要求:投标人设计业绩每项业绩计*分,最多累积计**分。投标人施工业绩每项业绩计*分,最多累积计*分。即设计业绩*个为满分,施工业绩*个为满分。根据湖南省内通常使用的评标办法,例如“长住建发〔****〕**号”、“湘建建〔****〕***号”评标办法。类似业绩要求为每项省内工程加*分,每项省外工程加*分,最多合计加两项工程
请问:(*)为什么设计业绩加*个,而施工业绩只加*个?是否应该都只加两个?
答:不做调整,工程总承包项目没有相关文件规定。
(*)省内与省外的类似业绩是否应按湖南省相关规定区别计分?
答:不区别计分,工程总承包项目没有相关文件规定。
*、设计资质业务范围主项是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可承担照明工程设计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请问是否符合投标文件上要求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我公司资质业务范围截图如下:
答: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招标人:东安县******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