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双牌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受双牌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并经双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华春建设******对双牌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有意愿、有能力、资质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双牌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永双财采计【****】**号 代理机构编号:HCHN****-CG***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包/品目号标的名称数量预算(万元)/双牌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采购项目*项人民币**.**万元 *、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包/品目号标的物名称标的主要需求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双牌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采购项目详见谈判文件详见谈判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是(√) 否( )是(√) 否( )是( )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评价范围含社会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供应商为省外企业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中提供永州地区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进行售后服务的提供委托协议书复印件); *、其他说明:(*)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证明材料的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公告要求递交资格证明文件,由谈判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只有经谈判小组确定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方能继续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一式两份。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华春建设******【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商贸街D栋一单元***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双牌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永州市双牌县文化路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商贸街D栋一单元***室 联 系 人:屈先生 联系电话:*********** 公告附件:竞争性谈判资格审查资料格式 公告时间:****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