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瓮安县2018年瓮水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冷家堡)房屋征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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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公开日期****-**-**是否有效是 文号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瓮安县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网站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公开程序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索引号QNZDD/****-*****生效日期****-**-**是否有效是 文号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瓮安县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网站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范围面向社会公开程序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公开时限长期公开内容摘要瓮安县****年瓮水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冷家堡)房屋征收的公告下 载文件下载:http://***.******.***.cn/uploadfiles/******/**/**********************.doc 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瓮安县****年瓮水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冷家堡)房屋征收的公告项目规划范围内房屋被征收人:按照贵州省委省政府把瓮安建成黔中次中心城市和黔南州委州政府把瓮安建成黔南明星城市的战略部署,为改善瓮安县城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进一步推进宜居城市建设,努力打造山地特色国家宜居示范城市,实现才智、兴业、大美、活力、和谐瓮安目标。依据瓮安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棚改实施计划,房屋征收部门已经组织对项目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征求、收集、采纳合理意见建议,编制了《瓮安县****年瓮水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冷家堡)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县政府已组织相关部门对《方案》进行论证后加以完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瓮安县****年瓮水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冷家堡)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予以征收,现就《瓮安县****年瓮水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冷家堡)房屋征收的决定》(瓮府房征字[****]*号)和《瓮安县****年瓮水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冷家堡)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予以公告。自****年*月**日瓮安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瓮安县****年瓮水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冷家堡)实物指标测量工作的通告》发布起,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房屋的使用人进行的下列活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一)新建、改扩建、翻建、装修房屋及附属设施;(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三)买卖、转让、分割、租赁、交换、抵押房地产。附件*:瓮安县****年瓮水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冷家堡)房屋征收的决定附件*:瓮安县****年瓮水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冷家堡)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特此公告瓮安县人民政府****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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