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中山海关公务车辆2018-2020年定点加油采购项目(第二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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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联******中山分公司于****年*月**日在中国建设招标网、广东华联******网站上提交的中山海关公务车辆****-****年定点加油采购项目(第二次(GDHLCG-********)(单一来源招标)采购公告,因投标保证金缴纳内容更改,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令第十四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故本项目无需单一来源供应商交纳保证金,删除招标文件中关于保证金的交纳要求。 二、删除原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谈判须知第九点“履约保证金”要求。澄清公告涉及内容以澄清内容为准,未涉及内容以原单一来源文件为准。 三、联系事项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海关 地 址:中山市中山五路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联******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五桂山镇岭东上筑花园*卡二楼 联系人:许小姐 联系电话:****-********传真:****-******** 邮编:****** *.采购项目联系人:许小姐 联系电话:****-******** 广东华联******中山分公司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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