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柴桑区庐山北路与悠然路交界处公园一号资产 租赁经营权招(拍)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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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九江******委托,我公司依法公开招(拍)租柴桑区庐山北路与悠然路交界处公园一号资产七年期租赁经营权。受托后,我公司于****年*月**日在《江西晨报》刊登《招(拍)租公告》发布招租信息;并定于****年*月*日下午*时整在九江市柴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标厅进行公开招(拍)租会。至报名截止时间,仅有田信熙一人办理了报名手续,并按规定将保证金汇入九江市柴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依据公告约定:“公示期间,若仅有一人报名竞租,则竞租人可按公示价格协议承租该项资产。”田信熙作为唯一报名竞租人取得该资产七年期租赁经营权,成交价(年租金)为**.**万元。特此公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