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汶川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项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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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汶川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项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公告发布时间****-**-** **:**采购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包个数*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台)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无。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标书发售方式现场发售,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到****-**-** **:**标书售价(元)人民币***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标书发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汇锦广场A座****号)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投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汇锦广场A座****号)本项目开标室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汇锦广场A座****号)本项目开标室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汶川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汶川县树人大楼,****-*******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汇锦广场A座****号,***-********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汪女士,***-********预算金额(元)*******招标文件附件采购品目名称行业划分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一)项目概况:按照农业部等*部委《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农经发〔****〕**号)和四川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四川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意见》(川农业〔****〕**号)文件要求,结合汶川县农村集体资产实际情况,开展汶川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指导工作,为顺利完成汶川县***个村和*个居委会的村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要求见第六章)。资格预审公告链接备注*、采购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公告期限:*个工作日;*、监督管理部门(汶川县财政局),联系电话:****-*******。PPP项目标识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