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18年高要象山直埋、拆除光缆线路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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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高要象山直埋、拆除光缆线路工程采购项目磋商邀请函
(采购编号:JZZQCG******)
各(潜在)报价人:
******受肇庆市高要区广播电视台的委托,对****年高要象山直埋、拆除光缆线路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相关内容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JZZQCG******。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年高要象山直埋、拆除光缆线路工程采购项目。
三、 采购资金来源:
本项目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
四、 采购最高限价: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元(大写:伍拾伍万圆整),报价人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序号内容确定服务资格商数量服务时间实施地点*****年高要象山直埋、拆除光缆线路工程施工资格*家一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执行)在肇庆地区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注: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磋商,并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
六、 报价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投标人必须是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法人,且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经营范围;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不限于设计和施工及维护能力;
*.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且没有发生因之前合同的违约导致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报名需要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如需委托,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所有资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装订封面、编制目录及页码,报名时需携带原件核查,核查后原件即时退回,否则不接受报名。
八、 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北京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
*、地点:肇庆市端州区前进南路鼎湖新邨三区*栋圆形楼***室。
九、 磋商文件发售价格: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十、 磋商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
*、地点:肇庆市端州三路**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
十一、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报价人的报名及投标。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报价人认为政府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二、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磋商文件和递交磋商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肇庆市高要区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
******
****年**月**日
特别提醒: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供应商注册:未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的投标供应商,请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注册网址:http://***.******.***.***:****/TPBidder/login.aspx?ty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