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年产对讲机镜面保护膜5万m2,对讲机电子产品标签20万m2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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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号),现将年产对讲机镜面保护膜*万m*,对讲机电子产品标签**万m*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对讲机镜面保护膜*万m*,对讲机电子产品标签**万m*项目 地点:南安市霞美镇电光信息产业基地二期*号楼 建设单位:泉****** 建设内容:泉******位于南安市霞美镇电光信息产业基地二期*号楼,设计年产对讲机镜面保护膜*万m*,对讲机电子产品标签**万m*,现实际年产对讲机镜面保护膜*万m*,对讲机电子产品标签**万m*。项目租赁厂房建筑面积****m*。项目由主体工程(生产车间)、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等组成。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联系人:小庄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https://***.******.***/s/*ay*GvxeXbxUmJN*vQ-Sw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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