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楚雄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巡逻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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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楚雄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巡逻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致:(投标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云南******受楚雄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的委托,对楚雄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巡逻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采购,选定服务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潜在竞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竞标。一、采购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楚雄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巡逻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lt(****)cx(招标第**号)*、采购预算金额:**万元。*、采购内容:巡逻警用摩托车**辆。(注:详细技术要求及参数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货物及服务要求)*、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交货地点:楚雄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二、投标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必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内要包括警用摩托车的生产或者销售。*、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相关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的信用记录(可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申请报名*、凡有意申请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 ** 分 至**时 ** 分,下午**时** 分至 ** 时 ** 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照须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存档)。*、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下午**时**分,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楚雄市永安路***号(原州检察院办公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楚雄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地址:楚雄市丰胜路*号联系人:沈秋月电话:************、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地址:楚雄市三期私营城**号地四楼(州政务中心东侧对面)联系人:李星赤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