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栾村村冷库项目二期三次-结果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受灵宝市阳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栾村村冷库项目二期(三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栾村村冷库项目二期(三次);*、项目编号:三示工程(****)***号
、三公资建【****】***号。二、磋商项目概况:*、工程概况:栾村村冷库项目二期(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预算资金:******.**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工期:**日历天;*、磋商范围:磋商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质量合格。三、磋商信息:*、磋商时间:
****年**月**日**时**分;*、磋商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四、磋商结果:成交人:******成交价:大写:贰拾陆万伍仟元整小写:******.**元工 期:**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及注册编号:郭念胜豫************五、发布媒体:本次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开发布。六、联系方式:招标人:灵宝市阳店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电话):张先生(***********)招标代理机构:******分公司地址:灵宝市开元大道安泰小区办公楼一楼联系人(电话):姚女士(***********)电子邮箱:*********@qq.com监督部门: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联系电话:****-*******公证机构:三门峡市诚信公证处公证员:水建军、郑丹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或招标单位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下内容请勿删除:
点击下方企业名称查看通过评标委员会审查的企业诚信库信息第一标段:******;******;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