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关于办公电脑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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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元,供应商以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的转账等方式(不接受现金)交纳。
保证金交纳账户:苏州市卫******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财务室电话:****-******** 周叶/钱佳君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苏州市卫******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