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丹阳市环境保护局丹阳市区域环境事件风险评估采购项目澄清、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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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丹阳市环境保护局丹阳市区域环境事件风险评估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作如下澄清、更正:
一、原磋商文件第**页百分制评分标准“企业综合实力”中“成功案例”内容“****年*月*日起,投标人开展过县级以上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工作,每个得*分,最高**分.(以上成功案例是指具有招标代理资质的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要求是已经实施结束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和验收报告原件;如已经实施结束但尚未验收完毕的,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和使用方证明该项目实施结束的证明材料)”现更正为“****年*月*日起,投标人开展过县级以上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工作,每个得*分,最高**分.(以上成功案例是指项目已实施结束,须提供合同原件、专家评审意见原件或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三、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与此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特此公告。联系人:石瑞俊
联系电话:****-********
传真:****-********
丹阳市环境保护局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