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18年12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腊口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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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腊口港区)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青田港腊口港区一期工程项目青田县腊口镇武垟村(瓯江西岸)青田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项目总占地面积*****m*,总投资****.*万元,主要建设 * 个 *** 吨级通用泊位,设计年吞吐量为 ** 万吨/年,码头年设计通过能力 **.* 万吨/年,并于后方配置港区必要的仓库、堆场、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及配套设施。/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水污染防治:施工废水设置隔油沉砂池,冲洗废水收集至隔油沉砂池,经隔油沉砂池去除油脂、悬浮物后上清液回用与设备冲洗或施工现场降尘洒水;地下涌水经沉砂池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废水经简易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钻孔泥浆水钻孔泥浆水。*、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扬尘在场界四周设置围墙和抑尘网,洒水抑尘;对施工车辆进行限速,商品混凝土、渣土和建材运输车辆实行封闭运输;对进出工地车辆进行冲洗;钻渣、淤泥干化场设置远离周边居民点。*、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同一施工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四周建设施工围墙;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和隔声罩、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以及规范施工操作,加强管理。*、固废污染防治:建筑垃圾进行分拣,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送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灌桩施工钻渣、疏浚工程淤泥经干化处理后用于工程陆域填土。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人:青田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青田县石郭工贸区**号(青田审批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