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延平区南山镇龙湾村至龙湾水库坝头段三级公路改建工程答疑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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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化-延平区南山镇龙湾村至龙湾水库坝头段公路改建工程(*).xls
延平区南山镇龙湾村至龙湾水库坝头段三级公路改建工程
答疑澄清纪要(一)
各投标人:现对延平区南山镇龙湾村至龙湾水库坝头段三级公路改建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E*******************)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修改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的**.*工程进度付款:
增加内容:工程竣工后付**%的工程款,待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到位后,付至**%的工程款,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在承包人办妥有关竣工备案和竣工图等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积极配合结算审核工作,办完结算后**日历天内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款至审核结算价的**%。剩余*%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
现修改为:增加内容: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工程进度款每月支付一次,承包人应于次月*日前向发包人提交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核实的当月工程量报表和工程价款结算单,发包人在**天内审核并付款。若承包人原因造成延误,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安全文明施工费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本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当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工程量进度报表后,应在**天内审核、签证、支付(因材料价差调整而发生的工程价款变化另行计算)。(*)经监理审核、发包人审批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合同价款调整。(*)通过竣工验收后,在承包人办妥有关竣工备案和竣工图等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积极配合结算审核工作,办完结算后,待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日历天内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款至审核结算价的**%。剩余*%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修改为****年**月**日**:**:**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 ;
*、由于原固化清单有漏项,请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n/)下载附件内容。
本答疑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答疑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南平市延平区南山镇龙湾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
****年**月**日
附件:固化-延平区南山镇龙湾村至龙湾水库坝头段公路改建工程(*).xls转载链接:
http://***.******.***.cn/npztb/ZtbDetail/ZtbJsDetail.aspx?type=*&infoid=*baef***-****-***e-***d-ddddeb**de**&categoryN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