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巴南李家沱街道曼哈顿晨曦公园及山顶公园综合管护市场化项目政府采购质疑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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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质疑答复 一、质疑供应商供应商:重庆市新力园林景观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武新村法定代表人:陈新力 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邵巧玲 联系电话:***********二、被质疑人采购人:巴南区李家沱街道办事处采购项目经办人:王老师、蔡老师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张庆联系电话:(***)********三、质疑事项 重庆市新力园林景观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认为****年-****年李家沱街道曼哈顿晨曦公园及山顶公园综合管护市场化项目(谈判项目编号:CQBN********)******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年*月**日向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巴南区李家沱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质疑,予以受理。(一)质疑事项:*.按招标文件第四篇谈判项目商务需求,第(三)最高限价以*******.*元为准,但谈判供应商谈判价格下浮比例超过**%的,应提******最终报价为人民币玖拾万元整(¥******.**元),下浮比例超过**%,******提交了详细的情况说明。但在评审结束后,******,以我公司说明理由不充分为由,对我公司报价及说明不予认可。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并未对说明有具体的要求和格式,也未对说明理由不充分而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做出相关的规定。据投标现场的情况,在**家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中有*家单位递交了相关的说明文件,但专家都以口头形式通知其说明理由不充分而不予认可,请问专家什么样的情况说明理由才充分,才能予以认可?请明示!请专家给出理由充分合格的说明模板,以便我公司学习借鉴,增长见识,在以后的投标中不再犯同样低级错误。*.该项目的低价情况说明属于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的投标。******情况说明理由不充分的情况下,******再次书面补正,而评标委员会并未要求。(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三)诉求:*.为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质疑内容进行复核、审查,使本次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请专家给出理由充分合格的说明模板,以便我公司学习借鉴,增长见识,在以后的投标中不再犯同样低级错误。四、审查及答复****年*月**日,本项目谈判小组就质疑事项进行了复审,复审意见如下:(一)在进行第二次竞争性谈判程序中,谈判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后的**家公司按照谈判文件要求逐一进行了谈判,并要求各供应商在第二次报价时需明确以下内容:服务年限两年;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公园绿化苗木清单”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二次报价下浮比例超过最高限价**%的提供说明。(二)根据有关法规、制度、市场情况和行业要求,报价应由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设施费、管理费及税金等组成,而重庆市新力园林景观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家供应商的第二次报价下浮比例均超过最高限价**%,在其提供的“说明”中无“人工报酬、材料费用、税金”等明细价格组成,谈判小组认为其说明理由不充分。(三)经谈判小组复审,最后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仅*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文件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故此项目作废标处理。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巴南区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巴南区李家沱街道办事处 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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