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中标公示】宁德市工商、司法、水文业务用房-室外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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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 )
宁德市工商、司法、水文业务用房-室外附属工程标项目于****年**月*日**时**分 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宁德市工商、司法、水文业务用房-室外附属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无)。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李钦 闽************,
项目技术负责人:郝娟******
投标报价: ¥*******元
工期:总工期为***日历天
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经评审的价格及投标人排序情况一览表入围评审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信用系数投标报价乘以信用系数的取值排序********************* **********.******.*** *福*********.******.*** *福*********.******.*** *福*********.******.*** *
*、评标委员会成员:林江艁,章巧怡,魏香满,叶金凤,陈长园。
*、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年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宁德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北大路**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富春路南侧立业新村GJ*-*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公示期内,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号令)的要求第七条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具体规范异议、投诉和处理行为详见(闽建筑[****]**号)文。
招投标监管部门: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