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228号之二202室住宅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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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号之二***室住宅转让公告
受有关部门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序号标的名称建筑面积(㎡)转让底价(万元)竞价保证金(万元)*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号之二***室住宅***.******.***二、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位于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号之二***室;权属人:福建******;土地房屋权证号:厦国土房证第********号;批准房屋用途:住宅;批准土地用途:出让;建筑面积:***.**平方米;批准使用年限:自****-**-**起 至****-**-**止;建筑结构:钢混 ;总层数:*层。
转让标的目前对外租赁,租赁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原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提示:
*、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确权面积以相关部门确认为准。
*、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所在地政府颁发的限购令,一旦报名缴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让方的原因造成产权无法变更过户),并愿对自身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能严格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履行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资金来源合法;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交易条件:
*、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全部转让价款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付清;
*、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水、电等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动态报价)
六、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若公告期满未征集到受让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年*月**日直至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意向竞买人在公告期内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本项目《报价须知》
七、交易保证金: **万元。
八、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
联系人:阮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福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