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阳市涧西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洛阳市涧西区“书香洛阳”建设提升图书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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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受洛阳市涧西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委托,就洛阳市涧西区“书香洛阳”建设提升图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洛阳市涧西区“书香洛阳”建设提升图书采购项目,洛涧交易[****] ***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涧政采****-****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序号主要货物名称数量单位*书籍、课本******册*词典***册*百科全书****册*年鉴及系列丛书***册*儿童图画书及涂色书*****册*地图册、图表集合其他图表书籍***册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年**月*日*时**分整(北京时间);洛阳市涧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韩玲、杨妮娜、郭国宁、尚修雷、戴杰
七、中标人名称和地址:
名称:******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号*号楼***室
八、投标折扣:** %
九、公告媒体: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洛阳市涧西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安徽路**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名称:河南******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楼***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联系人:尚女士
电 话:****-********/**
邮 箱:******
十六、附:洛阳市涧西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洛阳市涧西区“书香洛阳”建设提升图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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