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桂林市灵川县2013年度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上限控制价、参考成本价及更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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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桂林市灵川县****年度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上限控制价、参考成本价及更改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桂林市灵川县****年度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上限控制价、参考成本价及更改通知公布如下:
一、招标上限控制价及参考成本价
I标段
招标上限控制价:叁佰捌拾陆万零叁佰零捌元捌角 (¥*******.**)。
参考成本价:叁佰叁拾玖万柒仟零柒拾壹元柒角肆分 (¥*******.**)。
II标段
招标上限控制价:伍佰陆拾陆万壹仟贰佰捌拾捌元陆角(¥*******.**)。
参考成本价:肆佰玖拾捌万壹仟玖佰叁拾叁元玖角柒分(¥*******.**)。
III标段
招标上限控制价:伍佰零叁万肆仟捌佰柒拾肆元伍角陆分(¥*******.**)。
参考成本价:肆佰肆拾叁万零陆佰捌拾玖元陆角壹分(¥*******.**)。
IV标段
招标上限控制价:伍佰贰拾捌万壹仟捌佰壹拾元零伍分(¥*******.**)。
参考成本价:肆佰陆拾肆万柒仟玖佰玖拾贰元捌角肆分(¥*******.**)。
V标段
招标上限控制价:肆佰玖拾叁万陆仟捌佰柒拾贰元玖角陆分(¥*******.**)。
参考成本价:肆佰叁拾肆万肆仟肆佰肆拾捌元贰角(¥*******.**)。
二、更改通知:
*、原招标公告开标时间:“本工程定于****年 * 月 * 日**:**时在南宁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现更改为:“本工程定于****年 * 月 **日**:**时在南宁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原公告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完工日期为****年*月*日,计划工期**天(日历日)”;现更改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完工日期为****年*月**日,计划工期**(日历日)”;
*、原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时间“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之日前*个工作日即:****年*月**日至*月*日期间转出” 现更改为“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之日前*个工作日即:****年*月*日至*月**日期间转出”。
*、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的外层包封上写明的时间“在 ****年*月*日**时(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启”现更改为“在****年*月**日**时(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启”。
*、原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外层包封上写明的时间“在 ****年*月*日**时(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启”现更改为“在****年*月**日**时(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启”。
*、原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自****年*月*日*时(投标截止时间前*小时)至投标截止时间”现更改为“自****年*月**日*时(投标截止时间前*小时)至投标截止时间”。
*、原招标文件第***页:“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增加一行序号*、名称暂列金额,金额按招标控制价汇总表的金额固定报价”。其余条款不变。
招标文件里与上述更改有关的其他内容作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工作日),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领取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本公告。
特此通知。
二、联系事项
招标人:灵川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灵川县桂建路*号联机大楼*楼
邮 编:******
联系人:周翠清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林华禹******
地 址:桂林市骝马山北巷*号
邮 编:******
联系人:唐权
电 话:****-*******
传 真:****-*******
E-mail:******
招 标 人:灵川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广西桂林华禹******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