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关于5月28日通报后生产企业超过10个工作日不回复订单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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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省卫生计生委对*月**日高值医用耗材企业不回复订单情况通报后订单回复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统计以企业超过**个工作日未回复订单为统计口径,发现仍有部分高值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无视规则,不回复订单情况较为严重。现对*月**日以来,超过**个工作日不回复订单情况进行通报,请有关高值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携带企业授权委托书于*月**日前到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室进行澄清,逾期未澄清或无正当理由不回复订单的,取消相关产品挂网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该企业全部产品挂网资格。 本次通报后,将以不超过*个工作日做为订单回复统计口径。 附件:*月**日以来超过**天未回复.xlsx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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