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诚信备案登记施行“退一进一”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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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备案施工单位:为落实我市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诚信备案管理目标,切实规范行业单位和人员的从业行为,优化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招投标环境,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对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诚信备案登记施行“退一进一”管理。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退一进一”条件 须是已备案单位负责项目工程施工的实际负责人(以近三年我市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签约代表为依据),本人在株洲地区注册成立了(或实际参股)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因本人劳务关系转移到其他株洲地区未备案施工单位的,在取得原备案单位自愿退出的前提条件下,可申请现有单位替换原备案单位。 二、替换申请提交资料*、申请报告及附表;*、近三年所承接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与拟替换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自有公司不需提供);*、拟替换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即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验证);*、拟替换单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打印,加盖公章);*、原备案单位出具的自愿退出备案声明原件。三、其他事项*、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单位)即可申请。*、申请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受理及审核部门:株洲市土地综合整治处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号***室联系电话:****-********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 附表:株洲市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诚信登记备案退一进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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