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谷城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谷土资告字[2018]0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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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土资告字[****]***号 ****-**-**  经谷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谷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号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谷城县城关镇皮家洼社区(熊营变电站以北)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B****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利用。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竞买条件的不得参加竞买;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申请人参与本次挂牌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存在失信记录的,在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日前消除失信记录后可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在提交竞买申请的同时,须提交承诺书,承诺在参与竞买活动期间,“信用中国”网不会产生失信记录。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谷城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谷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谷城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谷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谷城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谷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号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土地竞得后,竞得人须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总体布局、配套建设等必须严格按照谷城县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谷城县(*******号)地块规划条件的函》(谷规函〔****〕***号)执行;工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环保、消防和防灾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竞买人在申请土地竞买时,需到谷城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五楼)领取缴款通知书后,交纳竞买保证金方为有效。  先期报名已通过竞买资格审查的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日信用查询中存在失信记录的,书面告知因失信记录原因取消竞买资格,出让土地使用权成交后,保证金五个工作日不计利息退还。  *.本次挂牌价不包含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印花税等税费;该宗地块围墙及垫方等费用由竞得人另行支付,由此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出让地块内的埋藏物、管涵、架空线路及构建物等,由竞得人按规定与其权利人及相关主管部门自行协商解决。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地点另行通知。  *.摘牌后竞得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不得私自转让或变相转让,两年后未使用作为闲置土地无偿收回。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谷城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谷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  联 系 人:任先生 蔡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谷城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谷城支行  银行帐号:*********************  谷城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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