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9年度上海轨道交通1号线、1号线北延伸、3号线、3号线北延伸、4号线、12号线、13号线、16号线信号设备维修项目单一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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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直属单位-通号分公司二、采购项目名称:****年度上海轨道交通*号线、*号线北延伸、*号线、*号线北延伸、*号线、**号线、**号线、**号线信号设备维修项目三、采购预算:***万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年信号进口设备返修,计划费用总计***万元,******签订的合同金额不超过***万元,涉及上海轨道交通*号线、*号线北延伸、*号线、*号线北延伸、*号线、**号线、**号线、**号线信号进口设备返修工作,合同拟以开口方式签订,信号设备维修单价以社会审价为准,最终按实际维修数量结算。五、采用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专利采购,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六、补充说明: 上海轨道交通*、*、*、**、**、**号线信号系******生产的GRS、ALSTOM及U***信号设备,由于GRS、ALSTOM及U***信号设备正常工作与行车安全密切相关,故障设备需返原厂维修,******是上海轨道交通*、*、*、**、**、**号线的信号设备供应商,同时也是GRS、ALSTOM及U***信号设备送往国外原厂返修的唯一国内服务商,符合沪地铁合〔****〕***号文《申通集团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中“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因此现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七、拟定供应商:******八、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通号分公司;
地点:上海市老沪闵路*号*号楼***室;
受理电话:***-***************;
传真:***-***************。九、质疑意见受理方式: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或七个自然日内,向******合约管理部或监察室提出意见,网上受理邮箱e******。 合约管理部受理电话:*************** 监察室受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