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醴陵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中心活动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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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中心活动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公告日期:****年**月**日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编号: 醴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 醴陵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中心 (甲方)供应商(全称): 湖******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项目信息(*)采购项目名称: 醴陵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中心活动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 醴财采计【****】****** (*)项目内容: 向采购人提供车辆租赁服务 *.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小写: ******.**元 大写: 柒拾壹万壹仟捌佰柒拾元整 (*)具体标的见附件。(*)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签订合同之后**日地点: 根据采购人安排的地址执行 *. 付款:*、签订合同*天内预付租车款的总额**%为租赁订金,活动期间付清车租款总额的**%,余款待活动结束后十天内凭租车发票支付。*.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其他合同文件。*.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肆 份,采购人执 贰 份,供应商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