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梁子湖区沼山镇2017年度异地补建土地整治项目太阳能路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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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梁子湖区沼山镇****年度异地补建土地整治项目太阳能路灯项目,已由鄂州土资函【****】***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葛店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的意见》(鄂州政办发[****]**号)文件第三条:“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类进场交易项目的操作规程、交易范围及评标办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的项目进场交易规模、标准。低于进场交易规模标准的项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公平竞争规则,建设单位按照竞争规则自行发包,减少交易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政府小额投资工程的建设进度”的规定,参照《鄂州市小额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实施简易程序招标规定(暂行)》的规定采用简易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资格后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沼山村、王铺村、永塘村; *.*招标范围:太阳能路灯**台。 *.*投资规模:约**万元; *.*供货期: **日历天;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现行路灯产品现行路灯产品合格标准; *、资格审查: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条件如下(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企业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投标。 报名地址:鄂州阳光建设******(鄂州市滨湖南路**号旁严家塆住宅楼*单元***室),报名时间为 **** 年 * 月 ** 日至 **** 年* 月** 日(每日上午*:**-**:**,下午**:**-**:**时)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同时应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一套(除法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以外,其他均不需携带原件),其复印件应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提供具备投标企业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报名)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名);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提供有效的企业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时现场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工本费为人民币***元。未缴纳工本费则视同资格后审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大写:叁仟贰佰元整。 投标申请人须在****年 * 月 * 日 **:**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并到达招标人指定专用帐户,截止时间前未到帐的,视作资格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标处理(以银行出具单据的到帐时间为准)。 收款人全称:鄂州阳光建设******; 开户行:鄂州市建设银行鄂城支行 ; 账 号:********************; *、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 *.*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年*月*日**:**时前提交至鄂州阳光建设******(鄂州市汇贤路严家塆住宅楼*单元***室开评审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将被拒绝。 *.*本工程的开标会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鄂州阳光建设******(鄂州市汇贤路严家塆住宅楼*单元***室开评审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参与开标的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鄂州市梁子湖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cn)、鄂州阳光建设******网(http://***.******.***)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鄂州阳光建设****** 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号旁严家塆住宅楼*单元***室 联系人:王燕朋 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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