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金乡县金山街(文化路-中心街)交通护栏工程项目(三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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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金山街(文化路-中心街)交通护栏工程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采购项目名称:金乡县金山街(文化路-中心街)交通护栏工程项目(三次)二、采购项目编号:JXCGWT****-TP-***三、采购内容:金乡县金山街(文化路-中心街)交通护栏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四、采购项目情况: 包号服务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金乡县金山街(文化路-中心街)交通护栏工程项目(三次)*、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供应商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服务能力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涵盖交通设施内容;(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具备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道路隔离护栏检测报告,具有交通工程批量生产证书(或工厂检验合格证书),护栏安装施工合格证书(或工程施工检验合格证书);*、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一个供应商每包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包的报价;*.*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直接或间接持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元五、本项目实行网上报价,采用报价文件电子文档报价和纸制报价文件存档的方式(详情见采购文件)。六、采购文件的获取*、凡在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http://***.******.***.**:****/login/】注册的供应商或已办理CA电子密钥供应商均可以获取谈判文件。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站“办公指南”中的“登记须知及办理CA流程”,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供应商自愿原则,咨询电话:****-*******。*、项目电子谈判文件的下载:供应商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查看“项目查询-可参与的项目”栏目,下载对应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谈判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在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七、响应项目的时间所有投标单位应于****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之前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响应项目。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http://***.******.***.**:****/login/点击“采购项目—项目报名列表-项目报名”。八、响应文件的上传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选择“采购项目—项目报价列表—报价”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九、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地点: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县金珠路与山阳路交叉处西南五楼)。十、供应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解密时间:****年**月**日**:**时之后 (北京时间)解密地点: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县金珠路与山阳路交叉处西南五楼)。(解密时间截止时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仍未解密的报价问价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地点: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县金珠路与山阳路交叉处西南五楼)。十二、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采购人:金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许科长 联系方式:************、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长凯 联系电话:****-*******注: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http://***.******.***.**:****/login/;本项目公告将金乡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jinxiang)发布。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特别提醒: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成交)供应商随意放弃中标(成交)的暂停其参加金乡县政府采购活动六个月;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无异议,无正当理由*个工作日内不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暂停其参加金乡县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擅自变更合同,不履行合同的暂停其参与金乡县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 ****** ****年 **月**日采购文件 点我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