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镇江市丹徒区环境保护局丹徒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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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华******受镇江市丹徒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现对镇江市丹徒区环境保护局丹徒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服务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镇江市丹徒区环境保护局丹徒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服务 项目编号:ZJHX-(****)竞磋商字第***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项目简要说明:自****年**月至今,国务院、江苏省、镇江市和丹徒区相继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下简称“二污普”)的通知以及相应的普查方案、技术规范等,计划通过摸清各类污染源的基本信息、建立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核算方法、明确管理制度等手段,为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环境风险源清单编制、排污许可证发放等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根据《关于做好第三方机构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国污普〔****〕**号)的文件要求,丹徒区环境保护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严格按照《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技术规范》、《生活源锅炉普查技术规定》、《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污普〔****〕**号)等技术文件要求,完成对区域内污染源普查质量审核工作,并通过验收;编制完成丹徒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工作、技术报告;协助完成二污普成果发布展示等具体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同一区域内的入户调查、现场监测和质量评估不应委托给同一家第三方机构承担。 *、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 *名。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以公告时间为准) (一)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年**月*日**:**, (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地点: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丹徒区谷阳中大道***号行政服务中心*楼第二开标室)。 五、磋商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本套磋商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地 点:镇江华******(镇江市庄泉路*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幢***室) 时间:自磋商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每日*时至**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人:杨益琴 联系电话:***********、****-******** 标书答疑联系人:张晖 联系电话:***********; 登记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采购信息 部门(分散)采购公告, 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 六、采购人联系事项 采购人:镇江市丹徒区环境保护局 地 址:镇江市丹徒区勤政路*号 联系人:吴魁华,联系电话:****-******** 七、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份,副本份数:*份。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收取保证金。供应商在磋商时,需交纳人民币****元(人民币陆仟元整)的磋商保证金给镇江华******:磋商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华******银行帐户,否则磋商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收款单位:镇江华******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 帐 号: ***************** 九、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十、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采购代理机构:镇江华******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