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上海市同济医院急诊二期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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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上海市同济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同济医院急诊二期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同济医院急诊二期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董宁欣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上海市同济医院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新村路***号联系方式:董宁欣***-********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洁、杨帆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号恒达大厦**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名称:信息化建设项目数量:*套项目基本概况:本项目依托上海市智慧***项目和同济医院原有急诊急救系统信息系统进行新建及改造,旨在建立“院前急救—院内救治—重症监护”一体化急诊管理系统,在减少危急重症的应急救治时间的同时,减少医疗误差,提高医疗急救的效率和质量。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的系统不是投标人自己开发的,投标人必须获得在有效期内的产品销售代理证明或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配置清单;*.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仅接受源产地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产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号恒达大厦**楼****室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号恒达大厦**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