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农安县第二次污普入户调查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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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农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对农安县第二次污普入户调查采购项目进行第三次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一、项目名称:农安县第二次污普入户调查采购项目二、预算金额、性质:财政性资金合计***,***元三、采购内容: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号)中普查实施要求,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入户调查工作主要包括:调查登记普查对象基本信息、活动水平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口信息,抽样调查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农村居民用水排放情况。本次纳入入户普查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户,总价拦标价***,***元。四、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法人资质;*.供应商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投标方中标后将本次中标合同产品转包。五、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六、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合格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中午、周六、周日休息)上午*:**—**:**,下午**:**-**:**(北京时间)到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吉林省农安县客运南站对面汇丰粮食楼)现场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统一免费发放电子版谈判文件。七、报名须携带资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原件,同时携带以上资质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醒投标人注意:投标报名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审查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八、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谈判文件。九、采购人:农安县环境保护局联系人:庞喜春联系电话:***********十、采购代理机构: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孔先生联系电话:****-********十一、公告期限:*个工作日。十二、公告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农安县人民政府网。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