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内蒙古自治区新康监狱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更正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内蒙古自治区新康监狱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更正公告 一、招标条件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内蒙古自治区新康监狱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内发改投字[****]***号),招标申请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由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组织实施,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新康监狱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二)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帅家营村南,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监管区南侧,呼伦路延长线东侧。 (三)建筑面积: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四)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解决。 (五)计划资金:本次投资额约****万。 (六)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七)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验评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三、招标内容 (一)本项目按多个标段进行招标 一标段:*号监舍楼; 二标段:*号监舍楼; 三标段:*号监舍楼、会见楼、禁闭室。 (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招标内容及施工过程中应有但未说明的内容全部包含在本次招标中。 四、公告发布媒介 (一)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cn (二)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 网址:***.******.*** (三)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cn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下同),**:**至**:**, **:**至**:**(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内蒙古新******。 (三)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A座**层。 (四)报名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应为本企业注册建造师且须本人到场报名);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下同);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书(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格式见附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贰份,A*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七、资格审查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年**月**日至**月**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获取方式:投标人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在业务办理栏下选择投标人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三)售价:****元/每标段。 (四)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五)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请各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尽早办理“电子招投标系统客户端”及“电子印章”。办理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一楼大厅“CA办理窗口”(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号),联系电话:****-*******。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 (二)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六楼开标大厅。 十、联系方式 (一)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 联 系 人:裴登跃 电 话:****-******* (二)代理机构:内蒙古新******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A座**层 联 系 人:马丽、云向东 电 话:****-*******-**** 附件: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 代理机构:内蒙古新****** 日 期:二○一八年六月七日 附件*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 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企业应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实施、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一、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二、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四、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五、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资料。 六、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七、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 (签 字)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