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乌兰察布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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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国有土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乌土告字〔****〕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政府批复,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以下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编号宗地编号宗地位置用途出让年限(年)面积(㎡)主要规划指标起始价(万元)保证金(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万元)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建筑限高(m)*集****-***机场快速路东西两侧、集二铁路以北、铁北以南(宗地一)工业*******≥*.*≥****%≤G≤** *******集****-***机场快速路东西两侧、集二铁路以北、铁北以南(宗地二)工业*******≥*.*≥****%≤G≤** *********园****-***藏红南路东侧、育才北街北侧工业*******.**≥*.*≥**≤**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土地矿产交易部获取,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以资金划入指定账户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申请书、竞买申请表;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出让人预审后出具的保证金交纳通知;
(*)需要提交的有关文件。
以上资料验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贰份。
五、挂牌时间、地点:
挂牌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止。
挂牌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部。
六、公开出让时间:****年*月*日**时**分。
七、其它情况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联系人:
*、出让单位联系人: 赵丽娜
联系电话 ******* ***********
*、实施单位联系人: 孙春虎 贾艳云
联系电话****-******* *********** ***********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