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河畔丽景小区7号楼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河畔丽景小区*#楼*单元*层至**层业主:
哈尔******向哈尔滨市阿城区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经列支范围内专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通过决定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对河畔丽景小区*#楼*单元电梯进行维修,预算总金额:*****元,涉及户数:**户。分摊比例:*.*****元/平方米,本次维修申请使用资金将从列支范围内业主的分户账中列支,******处查询,如您对上述内容有疑义,请到哈尔******或到哈尔滨市阿城区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反映。
地址:河畔丽景售楼处
联系电话:********
联系人:胡玉凤
公示期为:****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哈尔滨市阿城区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电话:********
特此公示
哈尔******
****年**月**日【打印】【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