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中山区】【单一来源公示】大连市中山区财政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开发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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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中山区财政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开发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大******受大连市中山区财政局(大连市中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委托,拟就大连市中山区财政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开发项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对本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书面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 大连市中山区财政局(大连市中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项目名称:大连市中山区财政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开发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二)拟采购标的说明:大连市中山区财政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开发项目 (三)拟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说明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系统,需要基于现有的财政一体化系统平台进行开发、设计,应当符合统一编码体系、统一数据标准规范、统一信息安全体系;并于现有部门预算、指标管理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现无缝衔接,符合财政一体化管理要求。考虑到中山区财政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一是其需要与中山区财政局财政一体化系统进行衔接和数据交换,为部门预算编制提供项目资料,实现基建项目资金拨付;二是与中山区一体化系统共用一套身份认证体系,避免造成系统使用、管理方面的困难和资源浪费;三是避免系统多而繁杂,造成数据不能共享、形成信息孤岛,使财政数据不能综合利用。四是系统开发工作需要有连续性、配套性和稳定性,减少系统实施难度。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① 论证意见: 因此,为避免重复建设,降低维护运行成本,确保实现全系统无缝衔接,有利工作连续性,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 ② 论证人员: 刘卫强 孙毅 潘治年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北京******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号院**号楼E座*、*、*层 (六)公示期(不少于*个工作日) ****/**/**至****/**/*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如有) 无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采购人: 大连市中山区财政局(大连市中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联系人: 吕科长 电话: ****-********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 大****** 联系人: 张俊青 林瑞杰 电话: ****-********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中海海港城B*座*单元***室 *、财政部门: 电话: 传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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