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国网辽宁盘锦辽东湾新区供电分公司生产综合用房新建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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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国网辽宁******生产综合用房新建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辽宁******生产综合楼新建工程项目已由盘锦辽东湾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关于国网辽宁******生产综合楼新建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辽东湾行审[****]**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国网辽宁******生产综合用房新建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辽东湾新区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等内容
*.*质量标准:施工图审查合格。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由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的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不提供信用报告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照辽住建[****]***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可以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或现金转帐等方式交纳。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栋一楼开标室)。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投标人指定栏目。
*.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盘锦市
联系人:史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号金辉大厦B座*楼***室
联系人:张宇
电话:***-********-***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
联 系 人:郭女士
财务室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