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关于《洞头区2017年重点建设政策处理推进计划表》(初稿)意见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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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洞重建办〔****〕*号 关于《洞头区****年重点建设政策处理推进计划表》(初稿)意见征求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洞头区****年重点建设政策处理推进计划表》(初稿)经项目实施单位和各街道(乡镇)的共同努力,初稿已汇总编制完成,现抄送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对初稿进行核对并及时将意见反馈重点办。一、《洞头区****年重点建设政策处理推进计划表》(初稿)表中项目名称(已标“红字”)需与《****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及《****年一般建设项目计划表》一致,没纳入****年建设计划的应取消。二、《洞头区****年重点建设政策处理推进计划表》(初稿)表中“阶段要求和完成时间”原则上要按实施单位要求填列,以确保工程顺利开展。三、没纳入****年建设计划表的在建、续建项目的历史遗留问题,不列入推进计划表。四、红字标注的“事项内容”和责任单位的牵头领导及具体负责人要明确填列。五、各实施单位要认真对照本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做到政策处理事项不漏项,事项内容明确,时间节点要具体,如有遗落及时向所属街道(乡镇)补报,并书面抄送重点办。六、各相关单位如无意见反馈视为同意《洞头区****年重点建设政策处理推进计划表》(初稿)内容。七、各相关单位以书面形式盖章上报,上报时间截止为****年*月**日前,报送地点:重点办政策处理科(发改局二楼)。 附件:《洞头区****年重点建设政策处理推进计划表》(初稿) 温州市洞头区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年*月*日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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