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关于诸暨市医疗器械协议供货的更正(补充)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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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诸暨市医疗器械协议供货的更正(补充)公告(一) 各投标单位:诸暨市医疗器械协议供货采购项目(编号:诸政采****-**-**)因项目实际,决定对招标文件做如下说明: 一、招标文件第**页:招标公告“八、报名须知:”中“*、代理商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所标产品生产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的授权书原件格式如下: 授权书兹授权XXXXXXX公司在诸政采****-**-**的诸暨市医疗器械协议供货采购项目负责XXXXXXX公司生产的XXXXXXX产品的竞争性谈判及在诸暨市域范围内销售相关事宜。 特此授权。 授权单位:XXXXXXX公司 授权日期: 不按本格式的授权书均为无效授权,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报名和谈判。 二、招标文件第**页:招标公告“九、报名资料递交提交:谈判响应人须于****年**月**日-****年**月**日将谈判报名资料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变更为:“九、报名资料递交提交:谈判响应人须于****年**月**日-****年**月**日将谈判报名资料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其他相关内容按补充公告要求执行。本更正“补充”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各投标单位必须遵照执行。特此公告! 诸暨市财政局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