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筱塘乡岗前村土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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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筱塘乡党委、政府同意,拟将筱塘乡岗前村土地开发项目公开发包,乡内外人员均可参与,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的概况:
*、工程项目地址:丰城市筱塘乡岗前村
*、工程基本情况及要求: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初步规划土地开发建设规模为**.**亩;
*、项目建设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
*、工程报价为*****元,采取报价承诺法招标。
二、施工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付款方式:工程款由施工方先行垫付,待工程施工完验收合格,上级拨款到位后付**%,待审计通过后,再付**%,余款一年后付清。
四、投标报名人资格条件及报名要求:
*、报名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或公路建设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不接受介绍信形式或个体户报名。
*、请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证书及本人身份证、五大员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在报名时须向筱塘乡公共资源交易站交纳投标保证金现金*****元,报名费***元,未中标者在招标会议结束后返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没收。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成履约保证金。无论是否中标,报名费不予退还。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后*天内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并组织机械人员进场施工。无正当理由,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日内,中标人不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应依法赔偿中标人损失;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施工合同,致使工程连续**天停工,发包方可以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六、报名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年**月**日下午**时止;
报名地点:丰城市筱塘乡公共交易站。
投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七、本说明未尽事宜由筱塘乡公共交易站人员负责解释。
招标代理机构:丰城市筱塘乡公共交易站
联系电话:*******
丰城市筱塘乡公共资源交易站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