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2018年贺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HZZFCG2018H253)项目的质疑答复书贺采复[2018]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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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人情况及项目名称 质疑人:******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莲塘镇美仪村 法定代表人:秦凤莲 电话: *********** 质疑项目名称:****年贺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 二、质疑事项 ****年*月**日我中心收******对****年贺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HZZFCG****H***)项目的《质疑函》。 质疑事项:成交供应商的主要成交标的第三项电动代步车的技术参数与生产厂家该型号产品的技术参数不符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该成交结果无效。 事实依据:************的京东官方旗舰店查看电动代步车的技术参数以及向客服咨询确认 三、质疑答复 质疑事项答复: 经生产厂家******核实,******提供的投标产品“泰康DYW-***-**电动代步车”技术参数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详见附件)。 综上所述,质疑人提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成交结果真实有效,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再次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函复。 通讯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号(城投集团)*楼交易部 邮政编码:****** 联系人:何嵩 电话:****-******* 传真:****-*******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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