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振弘公司 体育健身器材采购(WZZC2018-X1-00842-ZHZB)质疑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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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健身器材采购(WZZC****-X*-*****-ZHZB)质疑答复函质疑人基本情况:质疑供应商:南******地址:南宁市旧槎路二七二队大院**栋*单元*-***房联系人:罗顺帝联系电话:***********南******:你公司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体育健身器材采购(WZZC****-X*-*****-ZHZB)”的政府采购质疑书一份,我们于****年**月*日收悉(落款日期为****年**月*日)******提出的问题,我公司于****年**月*日组织了专家评委对本项目进行复评,现对质疑书内容答复如下:一、 经过复评,专家评委认为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一块规格不小于***×***mm的横截样品,没有规定***×***mm为长乘以宽,故贵公司提供的边长为***×***mm的三角形横截样品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 在资格审查阶段,发现贵公司的报价文件提供的“报价人近*个月(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或者依法减免缴纳税费的证明复印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报价表中所提供的(健身车)产品参数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请求和主张对各报价人平等对待,组织了专家评委进行复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继******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监督部门:梧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 ****-*******感谢你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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